1. 托運貨物憑本人居民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身份證件,填寫貨物托運書,向承運人或其代理人辦理托運手續,托運政府規定限制運輸的貨物以及需向公安、檢疫等有關政府部門辦理手續的貨物,應當附有效證明。
2. 貨物重量按毛重計算,每件貨物重量一般不超過80公斤,體積不超過40*60*100厘米,超過以上重量和體積的貨物,承運人可依據機型及裝卸設備條件確定是否收運。
3. 貨物包裝應當在保證貨物在正常運輸過程中不致損壞、散失、滲漏,不致損壞和污染飛機設備或其它物品。禁止使用草袋包裝或草繩捆扎。
4. 托運人應當在每件貨物外包裝上標明出發站、到達站和托運人、收運人的單位姓名及詳細地址。應當按規定粘帖拴掛承運人提供的貨物運輸標簽。
5. 承運人有權對收運貨物進行開箱安全檢查或通過安檢儀器檢測,如承運人要求提供貨物安全證明的托運人應予以提供。
6. 貨物包裝內不準夾帶禁止運輸或限制運輸的物品、危險品、貴重物品、保密文件和資料等。
7. 貨運單由承運人依據托運人提供的托運書填寫,經托運人簽字后,該貨運單視為代托運人填寫,托運人應當對貨運單上新填關于貨物的說明或聲明的正確性負責。
8. 托運人托運的貨物毛重每公斤價值在人民幣20元以上的,可辦理貨物聲明價值并按規定交納附加費。
提貨流程
1、收貨人查詢貨物時,必須提供貨運單或貨運單號碼,托運人和收貨人的姓名、地址;
2、收貨人提取貨物時,應憑單位介紹信或提貨通知單,本人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和提貨人聯提取。若收貨人不能親自提貨而由他人提貨,除上述規定外,還應提供提貨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證;
3、收貨人提取海關監管和需要檢疫等貨物時,應辦妥有關手續,并攜帶放行和檢疫等證件前來提貨;
4、收貨人在提取貨物時,應逐件清點。對貨物包裝狀態或重量有異議,可以提出查驗或重新過磅。貨物提出倉庫后,將不再承擔責任;
5、收貨人所提取的貨物發生短少、破損時應會同貨運工作人員當場查驗,并填寫事故記錄。若貨物已投保,收貨人憑此事故記錄在十天內向所在地保險公司申請辦理索賠,若沒投保,按有關規定處理;
6、收貨人對所提貨物的完整無損未提出異議后,請在貨運單收貨欄內簽收,貨物提出倉庫后,將不再承擔責任;
7、由于不可抗力,貨物本身性質所引起的變質、短少或包裝完好、封志無異狀而內件短少及收、發貨人的過錯所造成的貨物破損、短少、變質的,將不承擔責任;
8、貨物從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,免費保管三天(郊區五天)。逾期收取保管費;
9、押運貨物、貴重物品、危險品等特種貨物,設有免費保管期限,保管費的實際保管天數按普通貨物加倍核收。對于鮮活易腐的貨物,免費保管期限為貨物到達后 6 小時以內,超過期限要收取保管費。